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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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开放商签订购房认购书并支付定金,能否要求退回定金?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7日|分类:抵押担保 |165人看过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若开发商违约可以要求退回定金,但是自己单纯想退定金的话建议与开发商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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