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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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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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居20年 咋办理离婚手续?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2年04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992人看过


目前,我国只存在两种离婚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二是,诉讼离婚,既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一般都会选择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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