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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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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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跳单”需不需要支付中介费?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0日|分类:房产纠纷 |504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人必须是利用中介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这个交易机会是唯一的,最后没有经过中介与房东直接交易需要支付中介费;如果有多个中介同时给委托人提供同一房屋的交易机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之前就通过其他中介机构介绍过同一套房屋的信息,最后对比选择一家中介机构,对其他中介机构不属于跳单行为,也不需要支付其他中介机构中介费。每一个案件都是不一样的,需要根据相关证据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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