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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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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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怎么处理?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4日|分类:房产纠纷 |454人看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第十三条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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