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预付款都是在订立合同时常用的概念,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作用不同
仅仅是一种提前支付货款的手段,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
主要作用在于担保合同履行。
效力不同
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抵作价款,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预付款要原数返回。
定金具有违约惩罚性,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支付方式不同
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一般是一次性支付,且交付后定金条款方能成立。
适用范围不同
一般只能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
不仅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也可以适用于其他有偿合同。
数额限制不同
一般没有数额限制。
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