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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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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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378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婚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乙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跑产安置补偿费。4、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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