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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玉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昂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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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7日|分类:公司法 |672人看过
增资是股东的权利而非义务,由于每个股东自身的财产能力对公司的投资意愿不同,不能以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双体股东具有约束力为由强制股东向公司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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