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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欠我的钱,可以作为合作社的股份么?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4日|分类:房产纠纷 |576人看过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财产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以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权,冲抵出资;不得以缴纳的出资,抵消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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