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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时候怎么办?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431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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