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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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后,一方可以以相关信息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7日|分类:合同纠纷 |454人看过

合同是指两人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一般是在双方签字按手印或者是盖章后,合同成立。合同生效,一方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如姓名、名称)发生变化,可以因此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吗?

《民法典》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合同一方因相关信息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在生活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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