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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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只能通过书面订立合同吗?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4日|分类:合同纠纷 |428人看过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和人之间、人和公司之间或者公司和公司之间交易越来越多,为了规范双方或者多方的权利义务,会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来约束或者保障。那么,是不是只能通过签订书面合同才能产生上述结果?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其实在生活中的很多平常小事都是合同的体现,比如上街买菜、去饭店吃饭等等,这就是一种口头形式的合同。如在生活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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