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侯女士因为母亲监护权和赡养的问题找到孙云霞律师,她很着急,急需尽快解决。侯女士自述还有一个哥哥叫侯先生。兄妹俩的父亲早已去世,母亲的身体状况又非常不好,身为子女的兄妹俩想尽孝心,都想让母亲韩女士跟着自己居住。韩女士曾因摔倒导致脑出血,经治疗出院后,一直由侯女士照顾。后来母亲的病情出现反复,需要更好的修养环境,但此时侯女士也有两个女儿要照顾,侯先生本人工作也非常繁忙,平日根本不着家。兄妹俩商议后,决定将目前送至一家养老院。后来,侯女士认为之前选定的养老院条件不好,遂将母亲接出,送至自家附近的另一家养老院中安置。侯先生对此不满,他表示根据中国传统习俗,向来是由儿子来赡养老人。兄妹俩为了争该由谁来照顾母亲闹了不少矛盾,甚至已经影响到了母亲生活。侯女士感觉不能继续这样下去,应该尽快一劳永逸地解决此事,还母亲清静的生活。孙律师接受了委托,从委托人的核心诉求出发,提出同时法院申请宣告韩英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监护,尽可能确认侯女士为唯一监护人。委托人对此思路十分认可,后孙律师向法院提交申请材料,指导当事人搜集证据;在开庭时重点举证侯女士一直以来照顾老人的客观情况,向法官陈述由侯女士作为监护人的优势。法官基于老人利益出发,充分考虑了侯女士的证据,最终采纳了孙律师的观点,侯女士成为母亲的唯一监护人。
孙云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