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某区农业农村局将某产业园建设项目发包给某文创公司,某文创公司将部分项目分包给某科技公司。2022年10月,某科技公司与某装饰公司签订《分包合同》,约定由某装饰公司负责装修等交钥匙工程,计价方式为成本加利润15万元。施工期间,某科技公司员工通过微信向某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甲发送施工清单明细,确认总成本为719938元。2023年4月,案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某科技公司陆续支付35万元后怠于支付余款。某装饰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某科技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51万余元及逾期利息,并要求某文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某科技公司辩称某装饰公司中途退场且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支付余款;某文创公司辩称已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合同效力、工程款结算及连带责任承担。首先,某装饰公司未取得相应建筑资质,《分包合同》依法无效,但工程已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其次,关于结算金额,某科技公司对微信清单金额不予认可,但法院认为该清单由某科技公司员工发送且未背离合同预算,予以确认;增项4.9万余元已包含在清单中,不予重复计算;内页资料费用酌定按总成本5%扣减。再次,关于利息,法院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判定成本与利润的资金占用费分别自不同日期起算。最后,某文创公司已向某科技公司足额支付工程款,且与某装饰公司无直接合同关系,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判决:某科技公司向某装饰公司支付工程款441928元及相应利息(其中333938元自2023年5月1日起算,107990元自2023年12月25日起算);某科技公司支付保全费2700余元;驳回某装饰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价值】
郝玉娓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证据组织方面,她敏锐捕捉到对方员工通过微信发送的施工清单明细这一核心证据,通过梳理凭证依据,成功说服法院采信719938元的实际成本,打破了对方恶意核减的企图。在策略制定上,针对合同无效的不利局面,她准确适用“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折价补偿”的法律规定,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权益。此外,她精准计算成本与利润的利息起算点,并合理主张保全费用,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最终助力当事人获得胜诉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