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莹律师
方莹律师
湖北-宜昌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借钱买房以后能否补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作者:方莹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7次举报


【网友咨询】

我在结婚后买房时,有部分钱是跟父母借的,当时没有写借条,只是口头上说今后有了钱还他们。

现在妻子提出离婚,请问之前那些用于购房的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现在补写借条给父母有效么?

【律师回复】

钱先生父母给他们的钱,应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可由钱先生的父母主张系借款并要求夫妻双方还款。

由于钱先生和妻子准备离婚,因此对于借款关系是否真实,即使有借条,钱先生的妻子也肯定会提出质疑。因此最好能取得当初给钱时的凭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银行取款记录等作为旁证。


方莹,女,汉族,法学硕士,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方莹律师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一直秉持受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宜昌
  • 执业单位: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520********62
  •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