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建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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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权利?

作者:孔建权律师时间:2026年01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3次举报
2026-01-22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广泛的权利,旨在保障其合法权益和诉讼程序的公正性,以下是主要权利:

1.  辩护权

o    自行辩护:有权针对指控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辩护,提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o    委托辩护人:可委托律师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

o    法律援助: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委托辩护人的,可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2.  知情权

o    知晓罪名:有权知道被指控的罪名,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辩护。

o    了解程序:有权了解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和进展情况,如是否移送审查起诉、进入审判阶段等。

3.  人身权利保障权

o    不被刑讯逼供和侮辱人格:司法工作人员不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讯逼供或侮辱其人格的行为,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o    申请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认为采取的强制措施(如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不当或超过法定期限,有权申请变更或解除。

4.  程序参与权

o    申请回避:对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司法人员,有权要求其回避。

o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有权获得翻译帮助。

o    对无关讯问拒绝回答: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5.  证据相关权利

o    知悉鉴定意见:有权了解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并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o    核对讯问笔录:讯问笔录应交其核对,若记载有遗漏或差错,有权要求补充或改正,也可自行书写供述。

6.  救济权

o    控告侵权行为:对司法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o    申诉与赔偿:对错误逮捕、不起诉决定等不服,有权申诉;因司法机关违法行使职权造成人身或财产权利损害的,有权获得国家赔偿。

7.  程序选择权

o    同意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

这些权利贯穿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在面对刑事指控时,能够充分行使防御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为专注,所以专业。律师执业16年来,一直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深信刑事辩护...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绍兴
  • 执业单位:浙江曹娥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620********6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浙江曹娥江律师事务所
1330620********63 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