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刑事诉讼中的抗诉情形
1. 事实认定错误
o 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与证据不一致,或认定的事实与裁判结论存在重大矛盾;
o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确有错误。
2. 证据采信错误
o 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o 经审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无罪错误。
3. 法律适用错误
o 定性错误,如将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混淆罪名、数罪并罚错误;
o 量刑错误,如未认定法定量刑情节导致量刑明显不当,或适用主刑刑种错误、附加刑处理错误等。
4. 审判程序违法
o 违反回避规定、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
o 证人证言未经庭审质证直接作为定案根据,或剥夺当事人法定诉讼权利;
o 具备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而作出有罪判决,或当庭审判的案件合议庭不经过评议直接宣判。
5. 审判人员违法
o 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期间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影响公正判决或裁定。
孔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