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建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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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

作者:孔建权律师时间:2026年01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3次举报
2026-01-22

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

A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专门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设计的一种特殊保护制度,目的是给犯错的孩子提供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检察机关根据孩子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最终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

Q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附条件不起诉?

A

1)犯罪时系未成年人。

2)涉嫌刑法分则第四、五、六章规定的犯罪,比如故意伤害、盗窃、寻衅滋事等。

3)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

4)具有悔罪表现。

具备以上条件,检察机关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确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考验期。

Q

考验期内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A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4)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Q

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的处理

A

1)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期内,犯罪嫌疑人表现良好,期满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2)因在考察期内违反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管规定,检察机关依法撤销对其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提起公诉,被告人终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一)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因为专注,所以专业。律师执业16年来,一直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深信刑事辩护...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绍兴
  • 执业单位:浙江曹娥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620********6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浙江曹娥江律师事务所
1330620********63 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