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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怎样证明劳动关系?

发布者:青岛专业劳动纠纷团队律师|时间:2023年01月06日|分类:合同纠纷 |521人看过

劳动者起诉确认劳动关系时,经常因为自身局限性,无法取得或无劳动合同,无法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与争议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实践中,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争议时,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1.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等;

2.工资支付情况、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住房公积金单、公司出具的报销凭证等材料;

3.考勤记录等;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5.工作过程中的来往邮件、聊天记录,关于工作情况及沟通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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