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职工的亲属可以要求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工死
亡职工的亲属的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因工死亡职工的亲
属中任何一人均可作为仲裁申请人或诉讼原告。涉及因工死亡职工赔偿及享受待
遇等主张,应由全部亲属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
执业资质:1370220**********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人身损害
因工死亡职工的亲属可以要求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工死
亡职工的亲属的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因工死亡职工的亲
属中任何一人均可作为仲裁申请人或诉讼原告。涉及因工死亡职工赔偿及享受待
遇等主张,应由全部亲属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