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政府发的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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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人身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政府发的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法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