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针对工伤私了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和协议达成时工伤是否进入申报等处理程序情况来确定私了协议的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若当事人对达成的私了赔偿协议效力有异议,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的确认其效力。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平原则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作出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在工伤认定后先签署私了协议后,后经伤残鉴定,被确定为更严重等级的伤残结果,且低于法定的工伤待遇的,此时协议可以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增加赔偿数额。
在具体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对于工伤“私了”协议的效力,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以下三种情况达成的工伤“私了”协议无效:
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
2.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3.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违背了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