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某农村老人骑电动车出门,被一辆倒车的重型货车撞倒,右小腿严重损毁,先后做了膝下、膝上截肢手术,最终鉴定为六级伤残。交警认定货车司机负全部责任。
老人家里有两个要靠他养的人:一是他和妻子共同抚养的未成年继女(12岁);二是妻子本人——肢体三级残疾,右手腕垂腕僵硬,经鉴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每月只领几百元低保,再无其他收入。
老人找保险公司谈赔偿,保险公司只肯赔基本伤残金,坚决不认继女和残疾妻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理由是"继女不是亲生的""老人超龄自身无扶养能力、妻子没到退休年龄不算无劳动能力"。无奈之下,老人委托四川盛豪(达州)律师事务所文于律师代理起诉。
二、文于律师的专业抗辩(关键点)
文于律师接手后重点做了三件事,在庭审中逐一击破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① 锁定继父女抚养关系:提交户口本、结婚证、村委会长期共同生活证明,证实老人与继女已形成法律认可的抚养教育关系,继女生父未尽抚养义务,当前由老人独自承担,故按1个扶养人计算。
② 证明残疾妻子符合"成年被扶养人"要件:委托具备资质鉴定机构对妻子作劳动能力鉴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调取残疾证、低保证、银行流水,证明妻子除微薄政府补助外无其他生活来源;其扶养义务人为老人及妻子亲生子女共三人,按70%丧失劳动能力系数折算。驳斥了保险公司"超龄不赔、未到退休年龄不算"的错误观点。
③ 精准主张各赔偿项目:对截肢后部分护理依赖暂按5年主张、残疾赔偿金按六级伤残结合68周岁折算12年、误工费凭村委证明按务农标准主张64天,并固定非医保用药20%扣减等争议,堵住保险公司砍价空间。
三、判决结果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全面采纳文于律师意见,判决: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向老人赔付482,005.03元;
物流公司(实际车主)赔偿1,586.7元(含非医保用药及鉴定费),被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被扶养人生活费14.3万余元全额支持(继女+残疾妻子)。
老人最终获赔共计约48.4万元保险金+物流公司补差,继女与残疾配偶抚养费一项分毫不减。
四、社会意义
本案明确:被扶养人不限于亲生子女和年迈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继子女、因残疾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配偶,同样可依法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保险公司"超龄不赔""继子女不赔"属常见霸王拒赔套路。专业律师的介入,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基层组织证明、精准法条援引,直接扭转局面,让法律对弱势家庭成员的保护真正落地。遇类似拒赔,切勿草率接受打折和解,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固定证据依法维权。
文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