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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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专职律师执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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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受伤,向公司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劳动报酬、经济补偿

发布者:郭晓峰律师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35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1年,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处工作时受伤,申请人未及时给被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我接受被申请人的委托,就被申请人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向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获得仲裁委员会支持。

申请人不服仲裁结果,申请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威环劳人仲案字(2022)第117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第一项、第三项裁决结果,最终法院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该案中申请人即用人单位未在时限内给被申请人即劳动者申报工伤,从而导致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等费用转由用人单位承担,增加用人单位非必要的用工成本。

作为劳动者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维权意愿,平时工作中除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之外,要注意留存劳动合同、出勤记录、工资流水等相关材料。

郭晓峰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大学,现为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业务领域:合同纠纷(重点方向)、工伤赔偿、交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威海
  • 执业单位: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0202110405667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离婚、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