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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敏律师,重庆光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擅长处理医疗纠纷(有临床医学背景)、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建工合同、刑事辩护等类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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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负责任延误病情怎么处理

作者:宋敏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65次举报


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医疗活动中,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对治疗方案与治疗结果有不同的认知而导致的纠纷。

  网友咨询:

  医院不负责任延误病情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律师补充: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由于不负责任延误诊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一)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开展医学临床研究中,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取得知情同意;

  (二)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拒绝急救处置,或者由于不负责任延误诊治;

  (三)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时,不服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调遣;

  (四)未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形;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规范,造成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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