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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作者:高翠平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50次举报

债权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学界普遍接受的观点。这些请求权主要包括:因合同所产生的请求权、因无因管理而产生的请求权、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利益返还请求权、因缔约过失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请求权等。但是,基于对某些特殊关系的保护,下列债权性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1)基于储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2)合伙财产及收益的分配请求权;(3)未成年人的抚养费及被赡养人的赡养费请求权。

追索子女抚养费虽然牵涉一定的财产利益,但主要基于身份利益,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系基于血亲关系,被父母抚养的权利应是一种持续性权利因抚养义务的持续性,受抚养子女的抚养费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是,如果子女已经被父母一方抚养成人,则不能再向另一方追索以前的抚养费。

——杜万华主编、吴晓芳副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案典》,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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