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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庆夺章能夺权吗?

发布者:李刘律师|时间:2020年04月27日|分类:刑事辩护 |509人看过

IT之家426日消息 今天下午,针对网传李国庆抢夺当当网公章一事,当当网今日发布声明,称李国庆伙同5人,闯入当当网办公区,抢走几十枚公章、财务章,公司已经报警。当当网称,公章、财务章、财务部门章即日作废。

李国庆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首先看当当网公司章程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没有相关规定,那么依据公司法评判。

一般来讲,公司章程会规定公司的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等的权力界限。公章只是履行法律手续的验证工具,本身不代表权力归属,这个和古代的玉玺、官印不同(古时候因为条件限制,很多情况下是只认印章符节而不认人的)。因此,如果章程对公司权力交接没有特殊规定,李国庆夺得公章不代表夺得了公司权力。

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工商注册资料显示:俞渝持有公司64.2%的股权,是绝对大股东;李国庆仅持有27.51%股权。俞渝担任执行董事,即该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俞渝是公司权力执行机构唯一负责人。在公司股东会没有决议变更执行机构时,俞渝是公司的唯一权力执行人。又因为俞渝是公司绝对大股东,完全控制了公司表决权,因此股东会不可能形成不利于俞渝的决议,因此,李国庆不可能依据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实施夺权。当然,唯一的例外是约定了AB股模式,这个无从得知。

因此,李国庆夺章行为,一定时间内影响当当网业务开展,但是并不能通过简单的夺章行为夺取公司领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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