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时,很多伤者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救治,慌张之中伤者及家属都没有留存肇事方的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当后期矛盾激增无法调解,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却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承包的保险公司,遭遇立案困难。
很多伤者觉得反正交警大队会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书里有交通事故双方的个人信息,交警队也有对方的联系方式,在事故发生时不用专门取得。但如果交通事故的处理为简易程序或者对方离开后无法再联系,这时再寻找起来就会出现困难。
因此建议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时,一定要及时与对方互换联系方式,并用手机拍照对方的身份证和驾驶证,留存保险公司查勘员、出警人员的联系方式。
出院时间
同时注意住院时间问题,只要伤情还未完全恢复,一定不要着急出院,确定不需再治疗后办理出院手续(否则出院后购买药品、点滴等费用,容易不被理赔),并复印病历和用药清单、将白联清单换取正式的黄联发票。
伤残鉴定
需要在伤情稳定后进行,一般为伤后三个月,保险公司在此期间内大多数也不会与伤者协商赔偿事宜。
建议伤者先自行前往鉴定机构咨询,如果多家机构咨询后均被告知不构成伤残等级,之后可直接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而无需再等待三个月时间。
但如果咨询后的反馈多为可评定伤残等级,那么建议直接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人民法院选取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伤者方尽量不要单方委托鉴定,一般保险公司不认可单方鉴定结果,还是需要在法院重新鉴定——白白多花了一次鉴定钱,费用还需要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