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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产律师谈商品房销售者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具备正常使用功能房屋的法律后果

发布者:王勇律师|时间:2026年01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134人看过

济南房产律师谈商品房销售者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具备正常使用功能房屋的法律后果

——房屋买卖纠纷法律知识系列

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是指房屋在结构安全、设备齐全和环境适宜的前提下,能够满足居住或使用需求的基本状态。? 房屋主体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等必须保持完好,无倾斜、变形或裂缝等安全隐患,确保在正常使用荷载下稳定可靠。? 设备齐全和环境适宜,包括房屋的门窗、上下水道、卫生设备等应完整且功能正常,室内地面平整、庭院不积水,水电管道通畅等。商品房销售者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具备正常使用功能房屋,其违约行为致使购房人签订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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