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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转包与挂靠行为的区分

发布者:王勇律师|时间:2025年12月18日|分类:工程建筑 |156人看过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转包与挂靠行为的区分

                     ——建设工程法律知识系列二十八

1、转包行为通常发生在转包人取得承包权之后,而挂靠一般是在被挂靠人订立合同之前或同时就形成借用资质的意思表示。2、转包既可能是将工程整体转包也可能是肢解后另行分包,挂靠是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承包整体的工程。3、挂靠人承接到工程后,还可能发生转包等情形,而承包人将工程转包之后,却不具备再挂靠的基础。4、挂靠对外表现为发包人和被挂靠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转包行为对外表现为转包人与相对人的关系。5、转包行为无效的,不影响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效力,而挂靠通常会直接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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