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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案例

发布者:王勇律师|时间:2024年07月02日|分类:工程建筑 |302人看过


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案例

导读: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案例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调查有关建筑工程款纠纷案证据,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参加建设工程款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案例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案例20121025日,原告某某1建筑第一分公司向B转款457万元。A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偿还原告支付的款项457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从20121025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裁判理由

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案例法院认为,根据原告A提供的转账凭证,能够证明原告于20121025日向B转款457万元。CD对原告主张由其代为转款不予认可,原告、B均未提供证据证明B取得该笔款项的事实及法律依据,原告请求B返还,该院予以支持。原告主张CD返还款项,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该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张被告应给付利息,利息应自原告诉讼之日(202139日)开始计算。被告主张本案已过诉讼时效,因本案涉案款项存在纠纷,原告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被告该项辩解,该院不予认可。

裁判结果

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案例该院据此判决:一、B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返还A457万元及利息(利息以457万元为基数,自202139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二、驳回A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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