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代理方:原告(出租方)
代理律师:张文浩(广东东成律师事务所)
处理结果:法院判决被告支付租金、水电费合计217111.8 元,并按 LPR 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全面胜诉。
二、案情简介
原告将位于佛山市顺德区的土地出租给被告使用,双方签订书面《租地合同》,约定租赁面积、租金标准、押金及水电费承担方式。合同履行中,因被告扩大承租面积,双方协商将月租金从 5000 元调整为 14000 元。
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被告长期拖欠租金及水电费,经原告多次催告并发送结算明细,被告仍拒不支付。原告委托张文浩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租金、水电费、逾期利息及没收押金。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
三、案件难点
租金标准发生变更:从原合同约定标准上调,需充分证明双方口头变更合意。
结算金额需固定:租金、水电费周期长、金额细,依赖聊天记录与结算文件完成举证。
被告全程缺席:无答辩、无质证、无举证,律师需独立完成完整证据链与庭审陈述。
押金没收存在争议:合同未明确约定没收条件,需依法合理主张违约责任。
四、律师代理思路与核心工作
固定合同变更事实
以《租地合同》、微信聊天记录、结算文件为核心证据,证明承租面积扩大后租金调整为 14000 元 / 月,被告已实际认可。
固化欠费结算金额
提交原告向被告发送的费用结算明细,证明被告收到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依法视为认可欠费金额。
精准计算诉讼请求
依法扣减被告已付款项,结合押金抵扣规则,提出合法、明确的租金、水电费、利息主张。
缺席庭审高效举证
庭审中系统出示证据、清晰陈述事实、发表完整代理意见,确保法院在被告缺席情况下全面采信原告主张。
五、裁判结果
法院采纳张文浩律师代理意见,依法缺席判决:
被告向原告支付租金及水电费共计217111.8 元;
被告以欠付金额为基数,自 **2024 年 6 月 24 日(起诉之日)** 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大部分由被告承担。
六、案件亮点与典型意义
口头变更租金获法院支持:以聊天记录 + 结算文件形成完整证据链,成功认定租金上调事实。
被告缺席仍全额胜诉:证据扎实、陈述清晰,法院直接采信结算金额并支持资金占用利息。
租赁合同纠纷典型范本:为土地租赁中面积变更、费用结算、逾期付款、被告缺席类案件提供可复制实务思路。
张文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