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劳动争议(工资、未休年假、违法解除赔偿金、报销款)
审理机构:深圳市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代理方:申请人(劳动者)
代理律师:张文浩
处理结果:仲裁委支持核心全部诉求,合计追回款项约6.9 万元。
二、案情简介 申请人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 HR 岗位,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转正工资标准。在职期间,公司以 “试用期不合格、不符合岗位要求” 为由单方辞退,且拖欠当月工资、未休年假工资,拒绝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垫付报销款。 申请人委托张文浩律师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工资、未休年假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代通知金、垫付费用。公司答辩称申请人绩效不达标、试用期不合格、不应支付赔偿。 三、案件难点 公司以 “试用期不合格” 辞退,试图合法免责,证据对抗激烈。 工资标准存在争议,公司主张按低标准计薪。 未休年假资格存在争议,公司以入职未满一年拒付。 违法解除事实需严格举证责任分配,由公司承担解除合法性证明。 四、律师代理思路与核心工作 锁定违法解除核心 指出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申请人不符合录用条件 / 不胜任工作,依据劳动争议举证规则,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解除行为违法。 厘清工资标准与计薪规则 按劳动合同约定分段计算试用期与转正后工资,推翻公司单方压低工资标准的主张。 依法主张未休年假 提交社保记录证明连续工龄满 12 个月,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支持年假工资。 逐项固定垫付费用 以微信对账记录证明报销款 132.12 元,公司当庭确认。 五、仲裁裁决结果 仲裁委完全采纳代理意见,裁决:支付 2025 年 9 月工资:32781.61 元 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3034.48 元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33000 元 支付垫付开支:132.12 元 驳回代通知金请求(依法不支持,不影响核心结果) 六、案件亮点与典型意义 “试用期不合格” 被认定违法解除,成功拿到 2N 赔偿金,为同类职场辞退案提供关键胜诉逻辑。 工资、年假、赔偿、报销四项全支持,劳动者权益最大化实现。 严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充分运用劳动法律规则打赢证据对抗。 劳动仲裁标准化胜诉范本,适用于企业违法辞退、拖欠工资、年假争议等高频场景。
张文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