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并非一律不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三个阶段: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实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在何种范围内承担刑事责任需要视其所处年龄阶段而定。
1.未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系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论其实施何种刑法规定的行为,亦不论其造成何等严重之后果,绝对不承担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已满14周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八种行为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已满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对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7]7号)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