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剑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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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执业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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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育费给付期限

作者:郭剑宗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2次举报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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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剑宗律师,2014年毕业于广东金融学院,现就职于广东普罗米修(汕头)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以来主要从事刑事诉讼代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汕头
  • 执业单位:广东普罗米修(汕头)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520********00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