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如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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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浙江鑫湖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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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挂热线帮助他人参赌,照样也要被处罚

发布者:翁如强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55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有些人在赌场中赌博时,为了帮助没有在场的赌客押注,通过微信直播等方式,向场外赌客现场直播赌场并帮助他人押注,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帮助犯。笔者就以最近辩护的一起通过挂热线参与后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为例,向各位介绍该种情况为何会被处罚。

 

[案情介绍]

 

李某和王某系夫妇,某日二人在江苏一赌场赌博。二人好友朱某等六人听闻李某夫妇在赌博,便让李某夫妇以在微信群中现场直播赌场情况,由夫妇二人帮助押注的方式来参赌。经与赌场庄家协商,庄家许可该种参赌方式,并支付李某夫妇每场3000元报酬。经审理查明,该赌场开设“六名”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模式从中获利,李某夫妇在赌场内“挂热线”,参与期间赌场非法获利12.22万元,二人所得7500元。

 

[审判结果]

 

考虑李某夫妇家庭较为贫困,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笔者代理本案。经阅卷及询问王某,得知二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并予以减轻处罚。故此,笔者向法庭做罪轻辩护。

一审法院采纳笔者就王某的作用较其丈夫相对小,系从犯、坦白且已退赃、自愿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认可笔者提出的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意见,本案当庭宣判王某缓刑释放。

 

[律师观点]

 

笔者认为,在赌场内进行网络直播并以“挂热线”的方式,让赌场外其他赌客参与本场赌博,依法可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根据其参赌期间赌场获利来定罪量刑。

有些人可能认为,我只是帮助场外的人投注而已,为什么要定我罪,我最多也只是赌客而不应归为犯罪分子。实则不然。正如本案的李某夫妇,如果说他们只是自己在“捺六名”,那么对他们行为的处罚最多也就是行政拘留或者罚款。但是正是他们主动帮助赌场外的赌客挂热线,让更多的赌客参与到赌场中赌博,从客观上为赌场的非法获利等提供了帮助,而其主观上对于这种情况也是知情,只不过是自己觉得不构成犯罪而已。

笔者要明确一点的是,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刑法哪条规定、触犯何种法益才可对行为人定罪。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对、不合法的,大部分的案件就可以定罪。故此,某些赌客以不知道挂热线触犯刑法为由来抗辩,从法律规定上是无法成立的。

 

[律师建议]

 

笔者本文并非提倡各位赌博,本文的意义在于告诫在赌场中帮助他人参赌的行为,可能会改变自己的身份特征,从一位赌客变成一位将被刑法处罚的犯罪分子。赌博系非法活动,笔者建议既不要自己参与赌博,也不要为他人赌博提供帮助。即使自己不赌,帮助别人去赌场押注的行为,也同样要接受处罚。

望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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