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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材料

作者:郭丽双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1次举报

网友提问: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一、协议离婚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的,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离婚!

相关法律知识:

办理离婚登记,须提供如下证件: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双方离婚介绍信。离婚介绍信应由: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跨区应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4) 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各自陈述离婚意愿及原因。

(5)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

(6)双方的《结婚证》(二份)。如《结婚证》遗失,需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办手续详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民法典》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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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丽双,法学学士,现执业于福建众益(涵江)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荣获莆田市党员律师,并担任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副...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莆田
  • 执业单位:福建众益(涵江)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50320********8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