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说,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不超过14天。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即在特殊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37天。。。
上一篇
刑事拘留对象是什么?下一篇
93人看过抢劫和抢夺罪的区别是什么
79人看过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200人看过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样本
121人看过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申请怎么写
92人看过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计算
95人看过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审理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