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翠英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专利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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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哪些在先权利呢?

发布者:张翠英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8日|分类:知识产权 |399人看过

除注册商标权外的,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及民事主体依法(包括《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其他合法权益(目前常见的类型是“商品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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