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及建议
现实生活中,面对高昂的房价,年轻的夫妇们很多都无力全资购房甚至首付款都需要父母帮助。对于婚后父母出资帮子女购置的房屋,在子女夫妇离婚时房屋的分割就变成了现实的问题。刘律师在这里帮大家捋一捋这个问题,供大家参考。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屋分割主要涉及以下两种类型:
1.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父母部分出资,子女贷款购房。
2.婚后由一方(或者双方)父母全额出资帮子女购房。
在分析之前先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对于上述两种情况,不管是婚后父母部分出资,子女贷款购房,还是婚后由父母全额出资帮子女购房,首先看有没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就依照约定来;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情况下,一般推定为赠与。如推定是赠与,但没有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子女,不论房屋登记在谁名下,都推定该出资系对子女夫妇的共同赠与,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父母在出资时明确表示非赠与,一般会被认定为借款,则要根据房屋性质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故,对于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要明确是赠与还是借款,或做其他明确约定。赠与要明确是对于一方子女的赠与还是对子女夫妇的赠与。若只赠与子女一方或是借款给双方,最好签署书面协议进行约定,并让子女及其配偶同时签字确认,必要时可做公证,避免子女万一离婚时对于该出资发生纠纷,损害到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