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蕾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发布者:高蕾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398人看过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条我国法定夫妻共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作出了规定,据此分析,并结合司法实践,同财产包括以下方面:


   1.工资、奖金。此处工资、奖金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仅仅是个人收入的很小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尚有数额相对较高的津贴、补贴、奖金等货币收入,有些情况下还存在些许的实物分配。前述的货币形式、实物形式的收入,占据了一般职工收入的绝大部分。另外,在民营、外资企业中,职工还存在职业年金、股份分红等收入形态,这些收入也都属于工资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此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业生产的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故上述的工资、奖金属于夫妻的劳动所得,而生产、经营的收益既包括劳动所得,也包括资本性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关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首先应该将无形财产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分开考虑,各自规定。无形财产中的人身权,应仅属创造该智力成果的夫妻一方所有。


   4.在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中,除非有明确只归一方所得以外,均可属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夫妻一方经继承所得的财 产,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等一起,共同地维系了婚姻共同体、家庭的存在和发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了应对纷繁复杂的现实社会,现行的法律中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设置了兜底条款。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