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蕾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婚姻的第四种浪漫—婚前协议

发布者:高蕾律师|时间:2021年05月07日|分类:合同纠纷 |402人看过

   谁说婚前协议必须是相互算计,“我们”也可以成为婚前协议的起点和终点。

每个人对恋爱、婚姻都有着自己的理解,有的相似重合,也有的迥然相异。殊途同归的是,人们都是为了能寻找到合适的伴侣来度过幸福的一生。

   可是,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嫁汉吃饭”早已不是主流的嫁娶动因,同时年轻一代也切实体会到,比起找个伴之后所面临的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单身时获得快乐的成本显然要低得多。

为此,有人提出了关于婚姻的第四种浪漫,即所谓契约体制,指双方都认可婚姻是一份互相的承诺。

   在有了婚姻承诺这一共识的前提下,双方才可能拟订一份以“我们”为最高价值选择的协议,协议内容也会更多涉及如何更好地利用“我们”的资源和能力,创造出同样是归属“我们”的收获,而不只是算计着如何在遇到危机时,不惜牺牲对方,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时代在进步,人们越发明白签订婚前协议的重要性。但真到结婚这一步,选择婚前协议的仍然是少数,仿佛签了就是算计。契约体制,正是这种顾虑的解药。谁说婚前协议必须算计,“我们”也可以成为婚前协议的起点和终点。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共担承诺的“我们”。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