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40年,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走到离婚这一步。钟女士因为长期照顾家庭,在家担任家庭主妇一职,突然离婚之后不知道要怎么获得经济来源,来保障自己60岁后的生活。
钟女士和先生是80年经过媒人介绍认识的,属于包办婚姻。举行仪式之后就开始了同居生活,后来于2016年补办了结婚登记。婚后一年,就诞下一儿一女,直至儿女成年外出读书前,双方注意力都集中在儿女身上,虽然可能也有矛盾,但是为了家庭,就得过且过了。儿女成年外出读书后,家中仅剩两人,矛盾愈发激烈,两人感情破裂。
2020年3月,先生王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理由是“双方感情破裂”。在庭审过程中,钟女士对于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考虑到钟女士年满60,且长期在家担任家庭主妇的角色,如果现在离婚在劳务市场上很难再获得就业的机会,没法保障生活。
经过调解协商后,王先生愿意每月向钟女士支付抚养费,按月支付,由此判断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大家生活要求的增高,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方外出工作,另一方在家照顾家庭的情况日益增多。但是由于长期与外界接触较少,主要的贡献集中在家庭中,故在碰到离婚案件中,主内的一方工作往往没办法量化,离婚后也很难再很好的融入社会,所以在离婚案件中也应该酌情考虑家庭主妇们的婚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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