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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种情形下,劝酒者将担责!

发布者:高蕾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2日|分类:交通事故 |354人看过



如何应对“劝酒”?请把以下四点“劝酒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转告对方!


01


强迫性劝酒


根据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责任。


但是,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02


明知对方不能喝仍劝酒


如果明知对方不能饮酒,最后因喝酒引发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导致伤残、死亡的情况发生,劝酒者需要担责;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劝酒诱发疾病的,劝酒者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根据公平责任原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即劝酒者无论是否知道对方不能喝酒,都应承担责任,只不过前者须承担较大责任

03


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同饮人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此时如果发生意外,同饮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04


未劝阻醉酒者驾车

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


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情况下,一旦发生损害结果,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减轻或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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