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的今天,人口不断向大都市圈迁移,有学者认为在多年后的长三角地区会比东京都市圈更加繁华。以上海为例外来人口的比例高达50%以上,20平米的单价在2200元左右。当今年轻人追求住房,他们会对自己的租房进行改造装修。但是这其中存在着法律问题,笔者带你们了解。
民法典规定了承租人是可以装修的,在民法的角度是添付,通俗来说就是一块金镶玉,其所有权归价值大的一方。如果装修损害了出租人的房屋那么构成侵权。网上说的那些安装空调出租人要求赔偿的情况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如果并没有给房屋造成伤害那么出租人要求排除妨害(拆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小华(化名)在上海工作租房后,在房屋里面装修了空调,房东要求小华排除妨害(将空调拆除)要不然小华要赔偿钱。这显然是和我们的朴素价值观违背的,房东的诉讼请求不会得到法院的判决。
那么租房期限满后装修的财物如何处置呢。一般的和房屋没有关系的,如座椅板凳、可搬动的家电是可以带走的。但是空调、腻子等与房屋本身有高度亲密的归出租人所有。因为此类物品强拆的话会对房屋造成伤害。且法律规定添付物由价值大的一方所有。
这些就是笔者关于房屋装修问题可能存在的纠纷,当读者以后想要去为自己租房装修时候要注意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