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某在丈夫邹某出轨以后,提出了离婚诉讼。熟料邹某的父母却拿出一张借条,要求华某承担债务。
邹某说,当年这笔借款是当初婚内买房付首付的时候借的,借条上的时间也的确在婚姻存续期间。面对这张突如其来的巨额借条,六神无主的华某委托律师帮忙。
最终,律师不仅帮华某成功离婚并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华某还无需承担这莫须有的债务。
华某和邹某刚刚结婚时感情很好,但慢慢发现丈夫对自己越来越冷淡,甚至多次向自己提出离婚。后来华某震惊地发现原来是丈夫出轨了,还将“第三者”带至家中和自己“摊牌”,华某伤心欲绝,带着儿子搬回娘家,决意离婚。正当此时,华某却收到法院寄来的起诉状和开庭传票,原来是邹某的父母拿出一张借条要华某还钱,这张借条是邹某向他的父母“写”的,借条内容是邹某和华某共同向邹某的父母借款210万元用来购买婚房。
收到这突如其来的传票,华某欲哭无泪。
律师经过仔细地询问借条形成的具体情况,得知华某从来都不知道这张借条的存在,也不知道购房的首付款是问公婆借的,这张借条完全是丈夫邹某一人书写和签字的。既然这张借条出现了,而且的确有公婆相关的打款凭证的话,要想辩驳说这张借条无效,希望渺茫。但是,可以换一个思路,根据事实情况,可以向法院主张这210万元的债务是邹某的个人债务,华某不应当承担。
华某当即委托律师应诉这个民间借贷的案件,并处理后续的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