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以婚姻为目的提前约定婚姻关系,俗称订婚。在中国古代,婚约是结婚的必要程序。现代国家大多采取不保护婚约的态度,婚约效力相当薄弱。但由于传统习惯的原因,婚约在许多地区仍有相当大的影响,婚约问题的处理常常容易引起纠纷。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律一直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
法院不予受理婚约引发的人身关系纠纷
在中国,订婚不是结婚的必要程序。法律既不提倡也不禁止婚姻。只要男女自愿订婚,法律就不会干涉。婚约没有法律约束力,只有双方完全自愿结婚。法律不保护婚约,不强制履行。双方同除的,可以自行协商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的,可以单方面解除,无需征得对方同意。因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订婚当事人到法院保护或者解除其未婚配偶关系,甚至强制履行结婚义务。
赠送出的财务,应当酌情返还
对于婚约引起的正常财产纠纷,一般解决方案原则如下:(1)对于赠送的财产(包括订婚信物),若该财产价值过大,应当酌情返还;(2)订婚期间,受赠人不得返还双方的一般经济往来或赠送价值较低的物品。
法律不支持“青春补偿费”
在一些婚姻纠纷中,有这样一种情况:订婚后,双方在很长一段时间后终止婚姻,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已经过了适婚年龄。因此,无过错方要求青年补偿。这种所谓的青春补偿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如果无过错方因过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无过错方依法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骗取财产,将受到法律制裁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犯罪分子通过订婚骗取当事人的财产。这种情况下,若产生纠纷,不仅骗取的财产要予以返还,而且要对行为人给予一定的制裁。依据我国刑法,诈骗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将受到刑法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