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维君律师

  • 执业资质:1360720**********

  • 执业机构:江西智桥(赣州) 律师事务所

  • 执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国际企业中心15栋6楼写字楼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出轨方不一定会“净身出户”

发布者:吴维君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472人看过

婚姻家事咨询普法集

  问:我怀疑我老公出轨了,能不能让他净身出户?

  答:不一定会,出轨属于可能存在其他过错情形,司法实践中裁判者会根据裁量权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多分,净身出户并非法律概念规定。根据民法典1087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并没有规定一方不分财产的法律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依据民法典1091条规定,要求出轨方承担离婚过错赔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