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琴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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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伤病员工在医疗期和病假期间的区别

作者:黄琴琴律师时间:2019年06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10次举报

一、病假的概念和医疗期的概念
   病假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劳动者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办理休病假手续的休假。病假的长短根据病情而定。

   医疗期:是个法律概念,是指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接受医疗,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期限。

二、医疗期的确定

   医疗期是根据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长短来确定的。医疗期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计算,累计计算,直到医疗期结束后。医疗期满后,自下一次病休起重新核定医疗期。

三、医疗期大于等于病假时

   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除了劳动者存在第39条的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四、医疗期小于病假时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有42条情形之一的,医疗期满解雇受限。


   综上所述,病假,是法律对私权的保护。劳动者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司要求走请病假的流程,否则有可能因违纪被用人单位解雇。医疗期是法律概念,是法律用来保护劳动者的,除了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是不得基于任何理由单方解雇劳动者的。


   

黄琴琴律师,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参加工作多年,有丰富的法律、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工作经验,是浙江甬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浙江甬港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30220********67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离婚、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