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 “双十一”出现了一个新词汇“尾款人”。其实,“尾款人”就是先支付了定金,待收到货物后再支付剩余尾款的消费者。
什么是定金?
与“订金”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专业名词,具有特定的法律意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作用是担保债权的实现。为达成这一目标,法律为定金设立了相应的罚则,即定金的支付者如不履行债务的,定金的接受者可不退定金。
也就是说,消费者预付定金,即表示担保一定会购买相应的商品。如消费者拒绝支付尾款,则商家有权不退定金。
你付了多少钱的定金?
在今年“双11”预付定金的大潮中,也存在着滥用定金罚则的情况。例如,有些商家销售二、三百元单价的商品,却需要消费者支付一百元的定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因此,当商家要求消费者支付超过商品价格20%的定金时,超过的部分无效,应当视为消费者对于商品的预付款。
定金付过了,真的不能退?
律师建议,支付定金后应当继续支付尾款,在全部款项付清后可以向商家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电商渠道购买的商品,除部分特殊商品外,消费者可向商家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
虽然定金是不退的,但是可以“曲线救国”,可以在支付尾款后申请退货。但是具体能否退款,还是要提前与商家沟通。
另外,在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时,应当保持商品完好。对于退货的运费,一般由消费者承担,除非商家主动要求承担。
律师提醒:
1、作为消费者购买商品,应当量力而行,理性消费,既不能为个别商家的“玩法”所迷惑,为贪图便宜而购买不需要的商品;也不能被不法“套路”所坑害,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
2、消费者购物时,应当妥善保管好付款记录、索要发票,保留相关购物凭证,购物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当敢于向商家主张权利,对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作为商家,要以诚信为本,合法经营,不要将“玩法”变成了“套路”,让“计算”变成“算计”,不要为了贪图小利而毁了自己的商业信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