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可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
1. 双方还未领证的
2. 已领证,在提起离婚时有以下两种情况的
(1)虽然已领证,但没有共同生活过
(2)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总原则:婚后工资、奖金等收入
2.还包括:
·知识产权的收益
即著作、商标、专利等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遗嘱或赠与中确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婚前财产婚后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但不包括孳息和自然增值
·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退休金等
【案例分析】
2017年,高女士起诉要求与江先生离婚,诉讼请求中有一项,是要求将男方婚前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700余万元巨额租金收益平均分配。由于婚后双方均需投入精力打理房屋,寻找租客等,属于房屋被动增值,故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高女士得以取得部分租金。
因此,如果在婚后有共同投入劳动,则孳息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专属个人的财产有哪些?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比如轮椅、画家的画具)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后共同还款的,且对所有权不能达成协议时,房屋属于登记产权的一方,共同还款和增值部分由登记方进行补偿
